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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2-07-15 00:00:00

兹提述天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出售南京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ii)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将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披露,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审定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若干财务信息),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推迟寄发通函的日期至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或以前。

经重新考虑外部估值及取得若干财务资料等相关工作的时间后,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的修订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以推迟寄发通函的日期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以前。待本公司获得联交所批准豁免后,将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