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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集团董事之变更

2017-11-09 19:08:00

董事会宣布:

(1) 叶洁仪女士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一职,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及

(2) 黄永昌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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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land Holdings Limited 美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董事」)之变更:

(1) 叶洁仪女士辞任非执行董事一职

叶洁仪女士(「叶女士」)已向董事会表示,为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他私人事务,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彼现行任期届满後,将不再寻求续任为非执行董事。因此,叶女士辞任非执行董事一职将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叶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与彼辞任之事项需要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注意。

(2) 黄永昌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黄永昌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黄先生,57岁,为特许结构工程师及特许建筑测量师,并持有土木工程学理学士学位。彼现为普缙控股有限公司之董事,其附属公司从事(其中包括)建筑测量服务、物业估值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於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多个知名组织的私营机构提供在建筑设计及工程、项目管理及物业发展规划方面之顾问服务范畴上,黄先生拥有丰富经验。

黄先生为认可人士、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专业会员以及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英国结构工程学学会及香港工程师学会之会员。彼亦为律师纪律审裁团之成员及香港专业建筑测量顾问公会之主席。

於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并无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且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并无於本公司之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黄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之任期由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为期一年,惟彼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黄先生与本公司之委任协议,彼有权获取每年港币260,000元之董事袍金。黄先生之薪酬待遇乃由董事会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彼之经验、职权及责任、须投入之时间及现时市况後之建议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黄先生获委任之事项须敦请股东注意,亦无任何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予以披露之资料。

董事会藉此欢迎黄先生加入董事会,并谨此对叶女士於其任内为本集团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