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发出该通函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已与本公司独立股东进行沟通。经考虑市场反应后,董事会决定不继续进行该通函所载对中交疏浚的投资建议。董事会将就优化本集团对中交疏浚的投资建议作进一步考虑。因此,本公司拟于2019年10月8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的主席将于会上建议撤销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之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批准订立联合收购协议之第1项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