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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维集团延迟寄发通函

2018-07-16 17:49:00

兹提述京维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之公布,内容有关拟於中国收购物业管理业务(「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之详情;(ii)目标业务之会计师报告;(iii)经扩大集团之备考财务报表;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或之前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