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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订于二零一八年到期1,028,000,000港元7.25厘可换股债券之换股价(ISIN: XS0880097620)

2020-03-31 00:00:00

兹提述(i)湾区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债券之条款及条件以及信托契据之建议修订;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有关债券之新建议事项生效。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通函所披露,根据债券经修订条款及条件之第6(E)项条件,倘于任何重订参考日期,股份于紧接重订参考日期前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内各交易日之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低于该期间最后一日之现行换股价,换股价应根据下列公式,于紧随该期间最后一日后之营业日予以调整,并向下凑整(如必要)至4个小数位:

经调整换股价=平均市价

董事会谨此宣佈及通告,由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之平均市价(即每股0.0443港元)低于现行换股价(即每股0.088港元)及重订下限价(即每股0.071港元),故换股价已作调整至每股0.071港元,即基准价格,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债券之所有其他经修订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于本公告日期,债券之未偿还本金总额为302,678,131港元。倘债券按经调整换股价每股0.071港元获悉数兑换,合共将发行4,263,072,267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1.75%及本公司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41.77%。

任何债券持有人对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