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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先旧后新认购新股份

2020-05-12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卖方及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该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担任卖方(排除所有其他人士)的代理,按每股股份40.81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或倘未能成功配售,则由其自行购买)卖方所拥有合共90,000,000股配售股份。将由配售代理配售的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4.05%及本公司经认购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3.89%(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本公司除发行认购股份外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根据该协议,卖方已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卖方按认购价配发及发行90,000,000股认购股份,相等于配售股份数目。

经扣除专业费用及实付费用后,认购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36.7亿港元。本公司拟将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在中国收购更多下游城市燃气分销业务及补充公司一般营运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