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3)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兹提述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授出发行股份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及(ii)重选退任董事之建议。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普通决议案的投票详情如下: 投票的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199536406965880852001952154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董事会报告书及(99.67%)(0.33%)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2.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200195215402001952154 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00.69港仙。(100%)(0%) 1投票的股份数目 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3.(1)重选杨平先生为董事。1973796875281552792001952154 (98.59%)(1.41%) (2)重选黎小双先生为董事。1963353376385987782001952154 (98.07%)(1.93%) (3)重选王高强先生为董事。1922935188790169662001952154 (96.05%)(3.95%) (4)重选刘坚先生为董事。18053687811965833732001952154 (90.18%)(9.82%) (5)重选葛路女士为董事。1933704117682480372001952154 (96.59%)(3.41%) (6)重选俞汉度先生为董事。17349785922669735622001952154 (86.66%)(13.34%) (7)重选李博恩先生为董事。199669726152548932001952154 (99.74%)(0.26%) (8)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1988293964136147902001908754 (99.32%)(0.68%) 4.重新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200195215402001952154 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 5A. 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 1486963434 514988720 2001952154 过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二十之本公司(74.28%)(25.72%) 额外股份(「一般授权」)。 5B. 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购回不超过本公司现有 2001374617 577537 2001952154已发行股份百分之十之本公司股份(「购回授(99.97%)(0.03%)权」)。 5C. 根据一般授权配发相等于按购回授权已购回股 1502143535 499808619 2001952154 份之额外股份数目。(75.03%)(24.97%)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赞成及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2314012871股,相当于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并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任何股份持有人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权。 2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50%以上的投票赞成相关普通决议案,故此所有普通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获委任于股东周年会上就点票一事担任监票人。 李博恩先生由于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其他董事均亲身或通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有关上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详情,股东可参阅通函。通函可于本公司网站 www.crcgas.com 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浏览及下载。 承董事会命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主席王传栋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杨平先生及黎小双先生,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王传栋先生、王高强先生、刘坚先生及葛路女士,以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得胜先生、俞汉度先生、杨玉川先生及李博恩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