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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1-07-20 00:00:00

兹提述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之公告(「该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出售事项。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通函所披露,完成将于向相关中国主管部门完成股权转让登记后落实。买卖协议概无订明任何最后截止日期,并且各方有意于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相关股东批准后,于切实可行之情况下尽快完成买卖协议,并预期完成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落实。

诚如该延迟公告所披露,预期完成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或之前落实。股权转让登记文件已提交至中国有关部门,等待批准。预期完成将在一週之内于获得批准之日落实。

由于上述原因,现预期完成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之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