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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更换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2020-05-07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中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下列事项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a)王伟俊先生(「王先生」)已因其有意专注于其他事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b)何尧德先生(「何先生」)已因其有意专注于其他事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王先生及何先生均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等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谨此就王先生及何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陈珠海女士(「陈女士」)及黄宇鹏先生(「黄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陈女士及黄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陈女士,59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具逾二十年财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及审计经验。自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期间,陈女士于纳斯达克上市公司Exide Technologies(股份代号:XIDE)属下子公司担任会计及行政经理。于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陈女士于香港一所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经理。除负责审计工作外,彼亦同时负责制订及推行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政策以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指引。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陈女士于香港一家地产投资公司担任高级会计经理。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陈女士于联交所上市公司新岭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42)属下子公司分别担任投资部高级经理及金融部投资分析师。目前,陈女士在一间私人公司担任高级财务顾问一职。

陈女士目前为中国资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69,联交所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起为期两年,其后继续生效,惟本公司或陈女士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最少三个月的书面通知而终止有关任命。倘陈女士因任何理由不再担任董事,则有关任命将会自动终止。陈女士须根据本公司细则轮席退任,并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及离职。陈女士有权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120,000港元每年。陈女士的薪酬将由薪酬委员会参照彼之背景、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后作出推荐意见,并将由董事会批准,惟须受股东授出以授权董事会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釐定董事薪酬之权限所规限。

于本公告日期,陈女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陈女士(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iii)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自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陈女士获委任之其他资料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黄先生,41岁,拥有近20年跨国併购、股权投资及企业发展的经验,专注于地产及金融行业,获欧洲央行、泰国保监会、证监会及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批准,在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及上市公司等受监管机构出任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黄先生拥有超过13年担任亚洲区和全球业务最高管理层的经验,具有非常丰富的项目寻找、交易执行、企业策略及兼併收购的成功业绩,在全球市场执行超过30个大型投资项目,管理的股权投资额超过100亿美元。黄先生目前于泰国联交所上市的KingWai Group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KWG)担任董事。

黄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起为期两年,其后继续生效,惟本公司或黄先生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最少三个月的书面通知而终止有关任命。倘黄先生因任何理由不再担任董事,则有关任命将会自动终止。黄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细则轮席退任,并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及离职。黄先生有权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120,000港元每年。黄先生的薪酬将由薪酬委员会参照彼之背景、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后作出推荐意见。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iii)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自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黄先生获委任之其他资料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董事会宣佈下列事项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a)陈女士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成员;

b)黄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c)刘廷安先生已辞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刘廷安先生已因公司运作需要而提出辞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并将继续以非执行董事身份效力于本公司。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陈女士及黄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