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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2020-02-26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58,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假设可换股债券附带之换股权按换股价0.08港元获悉数行使,将配发及发行最多725,000,000股换股股份,相当于(i)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7.06%;及(ii)经根据可换股债券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57%。换股股份于发行后将于所有方面与当时的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换股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且毋须获股东额外批准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可换股债券获转换后可予发行的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本公司将不会寻求可换股债券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

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为58,000,000港元,拟用于(i)补充本公司营运资金及(ii)用于发展本公司新业务(倘有关机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