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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辞任;(2)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10、3.21及3.25条;及(3)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

2021-01-11 00:00:00

董事辞任

中国中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黄宇鹏先生(「黄先生」)已因其有意专注于其他事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与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

黄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黄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10、3.21及3.25条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未能就董事会之组成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3.21及3.25条。于黄先生辞任后,董事会组成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3.21及3.25条之规定。

本公司一直致力物色合适人选以于实际可行之情况下尽快填补空缺,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于三个月内作出相关委任,以符合上市规则项下之规定。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

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更改为香港湾仔骆克道114号嘉洛商业大厦13楼13B室。本公司之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将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