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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1-03-02 00:00:00

本公佈乃由大湾区聚变力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马施云」)已辞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大华马施云于其辞任函中表示,彼经考虑包括与审核相关之专业风险、审核费用水平及其根据现有工作流程可动用之内部资源在内等多项因素后,决定辞任本公司核数师。

大华马施云亦于辞任函中确认,除上述资料外,概无与其辞任有关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推荐,董事会已议决委任灏天(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灏天」)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起生效,以填补大华马施云辞任后所产生之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大华马施云过往提供的专业服务,并热烈欢迎灏天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