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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

2017-09-13 18:01:00

摘要

董事会宣布:

– 自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之应届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当日(暂定为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王利兴先生将会退任及辞任其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亦无意接受重选。於王先生在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及辞任後,彼将不再为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

– 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李畅悦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彼将兼任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接替王利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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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董事会成员出现以下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及辞任

王利兴先生(「王先生」)已知会本公司,彼有意退任及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自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当日(暂定为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王先生退任╱辞任之主要理由为彼已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逾九年,彼认为基於本公司之良好企业管治,彼应当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时退任╱辞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尊重王先生之决定。自王先生在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辞任後,彼将不再为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进一步作出公布。

王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董事会及王先生均已确认,概无有关王先生退任及辞任之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王先生於任内为本集团作出宝贵贡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畅悦先生(「李先生」)

李先生,现年36岁,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李先生将兼任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接替王利兴先生)。

李先生自二零零四年起持有澳洲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Australia)颁授之商学士(会计)学位(Bachelor’s Degree of Commerce (Accounting))。李先生自二零一四年起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

李先生於并购、财务申报、投资分析及业务发展方面积逾13年工作经验。李先生在金融界及商界担任高级职位超过7年,并拥有丰富香港上市公司工作经验。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签立委任函,据此,彼已同意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初步为期一年,其後於当时任期届满时自动续期每次一年,除非根据委任函之条款终止。李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

李先生可收取每年80,000港元之董事薪酬以及董事会可能不时酌情厘定之其他福利。李先生之酬金水平乃董事会(经考虑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之推荐意见)於考虑其经验、资历、於本集团之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後厘定。

李先生之独立性

於本公布日期,除於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外,李先生︰

(i) 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ii) 於过去三年并无於任何香港或海外上市公众公司出任董事;

(iii)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及

(iv) 并无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之任何权益。

董事会并不知悉有任何有关委任李先生之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之规定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