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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中国广东省江门市土地使用权

2022-07-22 00:00:00

收购土地使用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合资公司的成立。董事会欣然宣佈,该合资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成功中标中国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土地使用权,总代价为人民币42,700,000元(相当于约49,532,000港元),并已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中心之成交确认函。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土地收购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土地收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公告及申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