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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收购电动汽车业务公司之49%股权

2021-03-15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

收购事项

于2021 年2月, MECOM Hung Yip与MS Holdings及Pedro Moreira dos Santos先生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 MECOM Hung Yip同意购买,而Pedro Moreira dosSantos先生同意出售待售股份,占 MS E.Mobi股权的 49%。

MS E.Mobi为一家于 2016年 7 月 18 日在澳门成立之公司,且于紧接收购事项前由 MS Holdings及Pedro Moreira dos Santos先生分别持有10%及90%权益。 MSE.Mobi从事电动汽车业务,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销商及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解决方案顾问。

于2021 年2月完成收购事项后及直至本公告日期, MS E.Mobi由 MECOM HungYip、 MS Holdings及Pedro Moreira dos Santos先生分别持有49%、 10%及41%权益。 MS E.Mobi于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内入账列作拥有49%股权之联营公司。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 MS Holdings及Pedro Moreira dosSantos先生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该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4章项下本公司须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

进行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MS E.Mobi为 EFACEC开发及制造的电动汽车充电产品的澳门及香港独家分销商。分销权协议已连续生效第二个三年期。除销售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外, MSE.Mobi亦自 2017年起负责为 EFACEC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服务及维护。

EFACEC从事电动汽车业务,为私营及公共部门、快速及无线电领域提供全系列电动汽车充电装置。自 2016年起,凭藉逾30年的电力电子技术经验, EFACEC将该技术加入其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装置产品系列中,该等充电装置适用于远程车辆及可提供1,000伏特(V)的高电压。 EFACEC继续开发功能强大、可靠且环保的充电系统,旨在满足要求较高的能源基础设施及可持续工业增长需求。于2020年, EFACEC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已在逾43个国家安装,包括美国及英国。

经参考近期于2021 年2月推出的新型电动出行解决方案, EFACEC展示了透过数字连接增强的新产品、且透过提供更多充电解决方案、缩小体积占地、专注于可靠性、耐用性及高性能使该等产品更具环境效益。新产品扩展HV350在直流(DC)充电领域的范围,是目前世界上最快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这是适用于 350千瓦大功率超快速充电装置的解决方案,可为所有电动汽车充电及最多 2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本集团在高压变电站建设及系统安装项目(包括变频供电)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一直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之一。联合其能源项目合伙伴(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为一家德国公司的附属公司),本集团一直在探索新能源相关项目的新商机,并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于收购事项后,本集团将获得更全面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的技术知识。

董事认为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的业务目标,并表明本集团进军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的行动再下一城,从而为本集团的长远发展提供机遇。凭藉MS E.Mobi与澳门注册成立的公用事业公司及EFACEC建立的长期关係,董事希冀通过携手于粤港澳大湾区开发电动汽车充电项目,为订约双方带来巨大的协同效应及商业利益。董事会谨此表明,概无就订立收购事项作出本集团的溢利预测或估计。

本公司股东与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