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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换公司秘书、(2) 更换授权代表、(3) 更换法律程序代理人及(4)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2019-09-30 00:00:00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辞任

胜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欧阳铭贤先生(「欧阳先生」)由于追求其职业发展,已辞任(i)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ii)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欧阳先生已确认,(i)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ii)并无有关彼之辞任而须敦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之事宜。

委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于欧阳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佈罗伟业先生(「罗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由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罗先生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会士。罗先生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得理学硕士学位的优异照章(专业会计与企业管治)及于香港浸会大学获得理学士(荣誉)学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罗先生加入本公司及感谢欧阳先生为本公司所作的宝贵贡献。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将会更改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东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9楼903室」,由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