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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盈利预警

2022-08-16 00:00:00

唐宫(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本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有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盈利预警公告(「该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补充资料。

据董事会现时获得的最新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期内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介乎约人民币80百万元至约人民币90百万元之间,而二零二一年同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约人民币32百万元。诚如该公告所述,此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当地政府在疫情期间实施的各种严格抗疫措施,令营业天数和客流量均显着下降,以致收益大幅减少。

该公告所载的所有资料及内容均维持不变并将就所有目的而言继续有效。本公告为该公告的补充,应与该公告一併阅读。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