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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覆核联交所根据第13.24条所作出之决定

2020-02-19 00:00:00

兹提述汇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联交所的决定,即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4条,本公司未能维持足够的营运水平及足够价值的资产支撑其营运以保证其股份可继续上市,而本公司股份须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该决定」)。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覆核(「覆核」)。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就覆核的任何最新消息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留意覆核的结果仍不确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谨慎行事,如对该决定的涵义有任何疑问,应索取合适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