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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1-05-17 00:00:00

本公告为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作出之自愿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本公司与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光」,为本集团有关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城市更新项目的现有业务伙伴)订立一项为期十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据此本公司与广东珠光同意在物业发展项目不同方面合作,包括竞标土地、项目开发以及物业建设、营销及管理。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广东珠光将就双方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已订立现有协议,根据其条款继续履行该等现有协议。就新物业发展项目而言,本公司与广东珠光于识别出目标项目并考虑到各方有关该项目的实力后,将会釐定各项目之合作模式。本公司与广东珠光在选择其自有之物业发展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时,将优先考虑另一方或该另一方的相关实体,惟视乎其各别的内部管理及监控以及所获提供的条款须相同。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本公司与广东珠光之间的合作框架。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合作条款以本公司与广东珠光随后可能会不时根据双方之间的磋商而订立的任何最终协议条款为准。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项目管理及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广东珠光为一家在粤港澳大湾区享负盛名的具声誉物业开发公司,在中国物业发展及城市更新物业项目方面拥有雄厚资源及丰富经验。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广东珠光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第三方。

考虑到本集团在城市更新之专长及中国政府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的政策,包括广州市政府计划在未来十年内通过城市更新来改造广州市的388个村庄,鑑于本集团在城市更新的专业知识,董事会对于本集团在中国的物业开发业务前景及增长抱持乐观态度。本集团下属的城市更新集团一直以「城市更新专家」的专业态度为本集团落实做好各城市更新项目工作,将会确保本集团未来三年最重要的土地供应来源。此外,本集团亦一直积极寻求与其合作伙伴在业务上的多方面合作,加强并巩固作为「城市更新专家」的行业地位。鑑于广东珠光在物业开发及城市更新方面的声誉、资源及经验,董事会相信本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将为本集团提供强大的业务合作伙伴,而这将有助本集团加强其在城市更新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因此而可进一步扩充其物业开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