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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自愿公告

2020-06-11 00:00:00

本公告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或「本公司」)自愿作出。

2020年6月11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通知,兖矿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兖矿香港公司」)于即日增持了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0年6月11日,兖矿香港公司通过场外交易方式完成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80,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4%。

本次增持前,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267,169,423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6.38%;兖矿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374,989,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67%。本次增持前,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4.05%。

本次增持后,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267,169,423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6.38%;兖矿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454,989,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9.31%。本次增持后,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6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暂无进一步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规则。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佈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除兖矿集团已获批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可能影响兖矿集团在本公司持股比例的情形外,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