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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股份回购

2020-05-04 00:00:00

此公告乃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回购授权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回购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公众,本公司于2020年5月4日开始行使回购授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实施H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具体实施回购时的回购价格不得高出股份之前5个交易日在联交所平均收市价的5%。本次股份回购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平均收市价为每股5.85港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回购H股数量为6,000,000股,约占回购授权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额的0.31%,约占回购授权日本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股份回购的最高价为每股5.70港元,最低价为每股5.63港元,本次股份回购总代价为34,035,680.00港元(不含佣金等费用)。

视乎市况而定,本公司可能或未必再根据回购授权回购更多股份,而有关决定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作出。本公司可按董事会决定的任何价格回购本公司股份,但须遵守《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本公司不保证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或价格,亦不保证本公司会否回购更多股份;因此,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