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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出售昊盛公司18.36%股权以及收购4亿吨石拉乌素井田煤炭资源

2019-11-04 00:00:00

于2019年11月1日,兖州煤业、昊盛公司、西部公司及其他股东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据此,西部公司向昊盛公司增资人民币2,742,460千元,其中西部公司以石拉乌素井田4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权益充抵本次增资价款人民币2,065,560千元,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76,900千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昊盛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79,721.8千元,增至人民币1,184,621.8千元,其中,兖州煤业持有59.38%的股权,西部公司持有23.61%的股权。本次增资中现金出资的剩余价款人民币397,178.2千元将计入昊盛公司资本公积。石拉乌素井田4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权益将归属于昊盛公司。

本次增资将导致本公司于昊盛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7.74%减少至59.38%,本次增资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29条项下的视作出售事项。此外,西部公司以石拉乌素井田4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权益充抵部分增资价款,从而令昊盛公司获得石拉乌素井田4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权益,故而本次增资亦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04条项下的收购资产的交易。由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计算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和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