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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0-11-13 00:00:00

本公告乃信星鞋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对本集团业务营运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录得不少于约40,000,000港元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而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预期溢利主要归因于:

(i)珠海工厂物业重估所产生的公平值收益,该物业由本集团根据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的租赁协议出租;及

(ii)期间内录得应占联营公司溢利,本集团于越南中部运营的该联营公司于去年同期则产生应占亏损;

惟被以下各项部分抵销:

(i)本集团于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的其他投资物业重估的公平值亏损;及

(ii)就于柬埔寨运营的亏损附属公司的计划停产而对若干资产项目计提减值亏损拨备。

儘管如此,由于COVID-19疫情的影响,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制造及销售鞋类产品核心业务应占的收益将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8%。预期利润率亦有所下降,乃主要归因于收益减少,因此劳工成本占收益的比例有所提高。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依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可予调整且并非依据获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的任何资料或数字。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详情将预期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底前刊发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