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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内幕消息终止认购协议

2020-03-31 00:00:00

本联合公告乃由海尔电器及浩泽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兹提述:(i)海尔电器及浩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之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特别授权、清洗豁免及成立策略委员会(「该联合公告」);(ii)浩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特别授权、清洗豁免及成立策略委员会(「该通函」);及(iii)浩泽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浩泽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认购事项、特别授权、清洗豁免及成立策略委员会。

除本联合公告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通函所赋予之相同涵义。

诚如该联合公告及该通函所披露,认购事项须待条件(包括浩泽已取得所有同意)于最后完成日期前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告完成。

儘管浩泽已尽全力,仍未能于最后完成日期前(包括其他事项在内)取得所有同意。此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爆发及其造成的实际困难。在此情况下,海尔电器及浩泽决定以友好方式终止认购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海尔电器及浩泽以书面确认:(a)终止认购协议及海尔电器与浩泽就认购协议订立的任何其他文件,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及(b)海尔电器及浩泽均无需就终止认购协议及海尔电器与浩泽所订立与认购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而支付违约金及其他赔偿(无论是否根据认购协议或其他协议)。海尔电器及浩泽均已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放弃根据认购协议或海尔电器与浩泽就认购协议订立的任何其他文件,导致向对方作出任何要求或申索的现时或过去任何时间或未来任何时间可能存在的所有及任何权利或申索。

因此,认购事项将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