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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就成立投资基金订立有限合伙协议

2019-12-20 00:00:00

成立投资基金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百仕达与五名其他合伙人及管理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成立投资基金及认购其中权益。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投资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为人民币708,000,000元(相当于约789,000,000港元),其中深圳百仕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将出资人民币150,000,000元(相当于约167,000,000港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并经参考有限合伙协议项下深圳百仕达对投资基金的资本承担总额后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订立有限合伙协议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