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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订于2022年11月25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防疫措施

2022-10-26 00:00:00

兹提述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具有该通函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基于香港法例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近期发展,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实施下列防疫措施,以确保股东及其他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参与人士的安全:

(i) 每名出席人士均须于会场入口接受强制体温检查。任何人士如体温超过摄氏37.3 度,将被拒绝进入会场。

(ii) 每名出席人士均须于会场内任何时间佩戴外科口罩。敬请注意,会场不会提供外科口罩,出席人士应自备并佩戴口罩。

(iii) 会场内的座位安排将顾及适当社交距离。因此,可容纳的股东人数有限。本公司或会于有需要时限制股东特别大会出席人数,以避免过度挤迫。

(iv) 任何人士如(a)曾于紧接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前14日内离港(「近期外游记录」)、(b)受与2019冠状病毒病有关的检疫或自我检疫措施规限或(c)曾与检疫中或有近期外游记录的人士有紧密接触,均不应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v) 任何出席人士如违反上述措施,将被拒绝进入会场。

(vi) 股东特别大会上不会提供或分发茶点、公司礼品或纪念品。

本公司谨此提醒出席人士审慎评估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风险,并考虑自身情况。再者,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行使表决权毋须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强烈建议股东委任股东特别大会主席为受委代表,并儘早提交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fcegroup.com)下载。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表格的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核证副本,须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视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发展而定,本公司或会就股东特别大会实施其他防疫措施,并于有需要时就有关措施另行发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