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DTIGER CORPORATIONS LIMITED 虎视传媒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63)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的结果刊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所有提呈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 虎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刊载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所有提呈之普通决议案(「提呈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获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分别为「股份」及「股东」)正式通过。 执行董事常素芳女士及李慧女士,非执行董事郑琪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姚亚平先生、陈欢先生及张耀亮先生均有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总共有747000000股已发行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有提呈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在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 概无股东须按照上市规则要求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亦无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的通函(「通函」)中指明其拟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1–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获委任并作为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之监票机构。 所有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之按股数投票表决的结果载列 如下: 票数(约占%)(附注1)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3123800000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100.0000%)(0.0000%)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独立核数师(「独立核数师」)的报告书。 2. i. 重选李慧女士为执行董事。 312380000 0 (100.0000%)(0.0000%) ii. 重选郑琪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312380000 0 (100.0000%)(0.0000%) iii. 重选陈欢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12380000 0 (100.0000%)(0.0000%) 3.授权董事会厘定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3123800000 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年」)的董事薪(100.0000%)(0.0000%)酬。 4.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为本公司二零二四3123800000 财年的财务报表的独立核数师,以及授权董(100.0000%)(0.0000%)事会厘定其酬金。 5.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配发、发行及3101850002195000处理额外股份。(附注2)(99.2973%)(0.7027%) 6.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购回股份。3123800000(附注2)(100.0000%)(0.0000%) –2–票数(约占%)(附注1)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7.待上文第5及6项决议案获通过后,透过加入3101850002195000 根据第6项决议案授出的一般授权所购回的(99.2973%)(0.7027%)股份,扩大根据第5项决议案授出的一般授权。(附注2)附注: 1.上述表决的票数及约占总票数百分比乃按照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身、委派 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及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2.提呈决议案之全文,请参阅通函所载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于每项提呈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所有提呈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代表虎视传媒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常素芳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常素芳女士及李慧女士;非执行董事为郑琪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姚亚平先生、陈欢先生及张耀亮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