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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01 00:00:00

本公告由虎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以下定义的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最新可得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本集团之经调整纯利(为一项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按剔除一次性上市开支的影响计算)预期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调整纯利约人民币34.6百万元(为一项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按剔除一次性上市开支的影响计算)减少约50%。

董事会认为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i)自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起,本公司两大主要市场美国及印度加强对中国企业相关移动应用程式的管控,导致于该两个市场的广告流量减少;(ii)因COVID-19疫情爆发及中美贸易局势紧张导致全球经济持续低迷,我们客户的广告预算减少;及(iii)为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广告优化及管理平台的智能化及效率,研发费用增加。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对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或独立外部核数师审阅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或有进一步调整,且本集团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差异。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