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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经修订细则

2022-07-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优创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细则(「细则」)。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细则,以(i)使细则与百慕达适用法例及上市规则的修订一致,特别是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的核心股东保障水平,其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ii)载入若干相应及内部管理修订;(iii)允许召开电子及混合会议;及(iv)在适当之处更新及澄清条文(「建议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一套新公司细则(「经修订细则」)以取代细则。

采纳经修订细则须经本公司股东于即将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之方式批准,并将须经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之影响的说明及建议修订全部条款之通函,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