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单一最大股东之股权变动

2021-05-26 00:00:00

本公告乃由星光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变更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先前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董事会接获鼎创投资知会,鼎创投资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完成出售本公司38,500,000股股份(「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4.67%(「出售事项」)。

诚如先前公告所披露,(a)鼎创投资与OkeloHoldings订立协议C,以向OkeloHoldings出售115,513,514股股份;及(b)鼎创投资与罗雷先生订立协议D,以向罗雷先生出售66,000,000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协议C及协议D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仍在进行。出售事项后及于本公告日期,鼎创投资持有181,513,514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2.04%,且仍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