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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要约已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要约维持可供接纳

2021-04-16 00:00:00

要约已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已接获涉及50,002,400股H股的H股要约的有效接纳,其中独立H股股东已就47,652,400股H股提交有效接纳H股要约,分别约占独立H股股东所持H股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H股及已发行股份的90.22%、68.07%及17.02%。由于有效接纳H股要约,独立H股股东所持至少90%H股已获要约人接纳,因此接纳H股要约的条件已达成。因此,H股要约的所有条件现已达成。因此,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公佈,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已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内资股要约已获全面接纳,及已接获涉及25,959,477股内资股(分别约占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内资股及已发行股份的16.26%及9.27%)的内资股要约的有效接纳。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除开元旅业、开瑞世祺及谦和祺聚已就25,959,477股内资股接纳内资股要约及同程艺龙己就2,350,000股H股接纳H股要约外,概无其他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接纳要约。除根据要约将予收购的股份外,概无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i)于要约期已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或股份权利;或(ii)于要约期已借入或借出本公司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要约维持可供接纳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及规则15.3的注释,倘要约于各方面成为无条件或宣佈成为无条件,仍须在其后最少28日内可供接纳。因此,要约仍将可供接纳直至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下午四时正。

无权强制性收购

根据中国法律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要约人无权强制收购并未根据H股要约提呈接纳的H股。因此,独立H股股东须注意,如其不接纳H股要约及H股在联交所退市,则将导致独立H股股东持有未于联交所上市的证券,且H股的流通量可能大幅下降。此外,于完成要约后,本公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的规定所限,且未必会继续受收购守则所限(视乎此后就收购守则而言其是否仍为香港的公众公司而定)。

撤销上市地位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作出退市申请。现时预期H股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自愿于联交所退市,惟须达成在联交所退市的任何条件且获得有关退市所需的监管批准后,方可作实。本公司将以公告形式知会H股股东有关H股的最后买卖日期及退市将会生效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