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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3-02-15 00:00:00

(新加坡股份代号: CIN)

盈利警告

本公佈乃由勇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二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相对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一财政年度」)所录得约10.5百万美元之溢利,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二财政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少于1百万美元。溢利减少主要由于(i)确认船舶之减值亏损约1百万美元(二零二一财政年度:拨回减值亏损约13.4百万美元);(ii)本集团之海运业务溢利贡献增加至约5.5百万美元(二零二一财政年度:3.9百万美元);及(iii)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的信贷亏损拨备减少至约1.5百万美元(二零二一财政年度:5.4百万美元)。

本公司现正落实本集团二零二二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二零二二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惟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因此,本集团二零二二财政年度之实际业绩与本公佈所载之资料可能会存有差异。

有关本集团的财务业绩及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在预期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作出公佈之本公司二零二二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公佈中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