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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根据服务协议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2020-07-27 00:00:00

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之公告、二零一九年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容关于(其中包括)(i)服务协议;(ii)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服务协议项下提供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之现有年度上限。

于本公司对持续关连交易的内部审阅过程中,发现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服务协议项下提供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之交易金额预期超出现有年度上限,此乃由于对有关服务有未能预料之更大需求。因此,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修订现有年度上限为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以应付有关需求。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之除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外的其他服务的年度上限维持不变。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民生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其持有30,184,439,093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3.34%。因此,中国民生集团成员公司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服务协议项下之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服务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1)条,本公司须于超出现有年度上限及采纳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前重新遵守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有关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定义见上市规则),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之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嘉林资本已获委聘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服务协议项下提供之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服务的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之条款是否公平及合理及是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有关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普通决议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更多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iii)嘉林资本就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提供的意见;(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及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cap.com)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