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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有关(1)修订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之条款(2)有关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连交易(3)根据收购守则之清洗豁免及(4)特别交易的通函

2019-07-05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修订决议案、补充协议、特别授权、新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该通函(定义见下文)。除另有指明外,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定义见下文)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修订决议案、补充协议、特别授权、新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的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修订决议案、补充协议、特别授权、新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修订决议案、补充协议、特别授权、新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特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经修订通告;及(v)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股东通函(「该通函」)已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寄发。

股东决定如何于特别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投票前,务请细阅该通函,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

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及认购事项的完成须待达成若干条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对该通函的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