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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6-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会录得不少于9千万港元之未经审核股东应占盈利(不包括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录得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之「保就业」计划及其他补助合共约1.63千万港元之补助),而二零一九年同期之未经审核股东应占亏损为1.554亿港元。这是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正式推出电子商贸业务起,至二零一九年共承受累计股东应占亏损16.976亿港元以来,首次转亏为盈。

董事会认为此预期从未经审核股东应占亏损转为未经审核股东应占盈利主要是由于下列因素:

(i)承二零一九年销售表现之上升趋势带来持续增长动力,不断将客户由线下转到线上,以及越来越多的产品类别转向网上购买及增加购买频率;

(ii)由于业务量的增长,总毛利率及混合佣金率上升以及配送成本占已完成订单总商品交易额1的百分比下降;及

(iii)于二零一九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本集团的网上浏览量及业务量比预期增加,进一步提升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销售表现。

然而基于下列因素,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二零二零年下半年之业务增长及财务表现的持续性仍存在不确定性:

(i)从中美贸易战、二零一九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由本地政治及经济环境而引起的不明朗消费意欲所带来的风险;及

(ii)本集团之已完成订单总商品交易额中,约百分之六十来自非粮油杂货产品类别,例如美容及健康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家品傢俬等,而此类产品非常容易受以上(i)所提及之风险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截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因此,该等数据与本公司即将刊发的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可能存在差异。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参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之中期业绩公告之详情,其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小心以免不恰当地依赖上述数据,及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