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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1-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鸿宝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对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与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61,900,000港元相比,将录得超过90%的大幅减少。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其中包括)于本中期期间之行政费用及融资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由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尚未最终落实,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评估,且并未经过本公司审计师的审阅和审核。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详细阅读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公佈之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