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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宝资源有关出售VLCC级运油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18-04-10 19:10:00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交易时段後),卖方(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该协议,内容有关出售该船舶,代价为18,500,000美元(约145,000,000港元)。

由於上市规则所载有关出售事项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出售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条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以公告方式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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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鸿宝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交易时段後),Sea Equatorial Limited(「卖方」,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Da Hui Shipping (Pte. )Ltd.(「买方」)(作为买方)订立一份协议备忘录(「该协议」),内容有关出售一艘超级运油轮(「VLCC」)(「出售事项」)。该协议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该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

订约方:

卖方: Sea Equatorial Limited,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於马绍尔群岛注册成立

买方: Da Hui Shipping (Pte. ) Ltd.,一间於新加坡注册成立之公司卖方拥有该船舶,从事航运解决方案(能源储存和运输)业务,其透过长期合约向环球性客户就原油提供船舶储存及相关物流服务。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悉、所知及所信,买方为建基於新加坡的全球领先石油贸易商,向亚洲及世界各国提供及分销石油产品,拥有并营运船舶和油轮,提供燃油供应、内陆柴油供应及道路物流服务,以及船对船业务。

将予出售之资产:

MT Sea Equatorial(「该船舶」),一艘於一九九七年制造载重量约为300,000DWT(载重吨位)的南韩制VLCC级运油轮。该船舶已获劳氏集团(Lloyd’s Register)评级,该集团为全球领先的船舶检验机构之一,并为国际船级社协会( Int ernat ional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之成员。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该船舶於卖方账簿的未经审核账面值为约154,000,000港元。下文载列该船舶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应占溢利(除税前及除税後):

截至二零一八年 截至二零一七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该船舶应占除税前溢利 17 37

该船舶应占除税後溢利 17 37

代价:

现金代价为18,500,000美元(「美元」)。

付款条款:

代价将於该船舶向买方交付时悉数支付予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预计交付时间及地点:

该船舶应在卖方选择的马来西亚马六甲Kuala Sungai Linggi港口的安全及可使用抛锚地点交付。预期该船舶之交付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或之前进行。

代价之厘订基准

出售事项之代价乃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当中已计及下列因素:(i)本集团从船舶经纪所蒐集的市场资讯;(ii)本集团对市场上近期就大小和建造年份相若的船舶达成之买卖交易之内部分析;(iii)该船舶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最近期未经审核账面值约154,000,000港元;及(iv)该船舶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之最近期估值(由独立估值师进行)19,500,000美元。

与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之关系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悉、所知及所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并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除披露於本公告之交易外,於该协议及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无与任何买方或其最终实益拥有人或其关连人士或相互关连或联系人士订立可能需要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并计算之任何交易。

出售事项之财务影响

待该船舶的实际账面值於出售事项完成日期作最後审定,完成出售事项後,预期本集团将录得除税前亏损约9,000,000港元,即为出售事项的代价约145,000,000港元与该船舶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未经审核账面值约154,000,000港元的差额。有关除税前亏损属一项估计,仅为方便说明而演算及提供,而因出售事项引致的最终亏损,将会视乎该船舶於出售事项完成日期的实际账面值和所采纳的汇率,及待本公司核数师在审核後将会作出之进一步修订(如有)而决定。

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a)煤炭开采、勘探、物流、销售及其他采矿相关活动;(b)根据期租租赁或长期合约提供船舶运输服务及就原油及石化产品提供船舶储存及相关物流服务;及(c)燃料及能源的制造、生产、供应及销售以及其他能源相关业务。

本集团的船舶储存业务主要由三艘VLCC提供。本集团将在船舶储存业务营运过程中,定期检讨及评估VLCC的使用情况及管理,可能涵盖船舶市场状况、VLCC的状况及当前船泊租赁服务的市场收费。本集团最近接获买方就收购该船舶的要约。考虑到(i)该船舶的船龄已逾20年,已被视为陈旧且欠缺吸引力(市场倾向於船龄较低的船舶);(ii)该船舶的船龄意味着保养成本较高,这很可能超过该船舶未来产生的租赁收益;(iii)参考当前船舶市况及船舶估值,买方提出的要约价对类似船龄的VLCC而言实属吸引;及(vi)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将进一步提升及巩固本集团财务状况及流动性,董事会认为,在当前市况下,出售事项有利於本集团的整体营运及财务状况,可让本集团透过实现成本与收益的最佳平衡以制定营运策略,并对本集团各个业务分部的财务资源作出整合及重新分配。

董事认为,该协议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实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出售事项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 %但低於25%,出售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条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通过本公告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