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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佈:主要交易 - 获授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 条之豁免

2020-02-07 00:00:00

兹提述丽新制衣、丽新发展、丰德丽及丽丰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之联合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涉及授出期权之一名投资者认购一间附属公司16.68%股权之认购事项及提供担保。除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丰德丽及丽丰需要更多时间以编制及落实载于其各自之通函的相关资料,包括估值报告及财务资料。因此,丰德丽及丽丰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规定。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联交所向丰德丽及丽丰授出豁免,惟条件是丰德丽及丽丰须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其各自之通函。

有关豁免仅适用于此事项,倘丰德丽及丽丰之情况有变,联交所或会撤回或更改该豁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