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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15 00:00:00

本公告乃中港照相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之规定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取得的资料而进行初步评估,本集团预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录得股东应占亏损净额不少于港币1,590万元。本年度股东应占亏损净额预计较上年度股东应占亏损净额港币1,400万元(不包括一笔港币3,270万元,来自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的一次性及非现金减值)增加不少于港币190万元。

以上所述之预计股东应占亏损净额增加主要归咎于从本年度下半年开始的社会不稳定情况及从第四季开始爆发的新冠状病毒流行病(「COVID-19」),令入境旅客人次大大减少并且打击本地消费者情绪,导致收益和毛利下降。本集团的零售业务及其摄影相关产品的销售更因COVID-19而实施的全球旅游限制和社交隔离措施而深受影响。此外,经济疲弱令本集团投资物业估值之净收益减少,进一步扩大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之净亏损。

为应对艰难的经营环境,本集团于本年度内采取了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大幅减少广告和市场推广开支,积极与业主协商租金减免及与供应商和商业合作伙伴寻求更优惠条款。此外,因COVID-19爆发令收入急剧下降后,本公司所有执行董事均率先于2020年3月起暂时将其每月薪金降低20%。同时,员工亦被要求每月作2至4天的无薪休假,直至另行通知。本集团管理层将继续密切监察市场状况,并适时调整其相应策略。

儘管如此,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及营运仍然稳健。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为董事会仅根据目前可取得的资料及本集团最新可取得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评估,惟该账目并未经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或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并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现阶段仍在编制及落实本集团之年度业绩,并将于2020年6月下旬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