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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就可能要约的更新作出之公告

2020-04-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创梦天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1月30日、2020年2月17日以及2020年3月12日有关(其中包括)可能要约之公告(「该等公告」)。除非另有定义,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日期为2020年3月12日之排他协议,除其他事项外,本公司已获授予排他期,自排他协议日期起至(以较早者为准)(i)2020年4月15日(或根据排他协议延长的有关较后日期或各方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或(ii)本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郁先生与乐游本公司拟不再参与可能要约的日期。

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最新情况为:于2020年4月9日(交易时间后),本公司、郁先生以及售股股东已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排他协议并即时生效。

尽管各方已终止排他协议并结束新排他期,但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郁先生以及售股股东之间就可能要约仍在进行磋商。可能要约取决于本公司与售股股东之间的进一步磋商和具约束力协议的签署。

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可能要约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因此无法确定(i)关于可能要约的条款及(ii)可能要约将会进行,或将产生具约束力协议。概不保证本公告所提及的任何磋商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且磋商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导致就乐游股份提出全面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