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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潜在主要交易 - 有关潜在出售事项之意向书

2019-10-16 00:00:00

潜在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公佈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联交所交易时段后) ,卖方(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买方订立意向书,据此, 卖方拟出售及买方拟购买目标项目权益。 潜在出售事项须待签署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

潜在上市规则涵义

取决于买方对目标项目权益之审慎调查结果以及卖方与买方就正式协议条款进一步磋商谈判, 卖方及买方可能于意向书期限内订立正式协议。倘若订立正式协议,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

假设在出售订价维持不变以及股份在联交所的交易价格自意向书日期起至正式协议日期之内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订立正式协议, 预期有关潜在出售事项在规模测试(定义见上市规则) 中至少有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将会超过 25%但所有这些适用百分比率将会低于 75%,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 章,潜在出售事项届时将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 公告、 通函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潜在出售事项须待签署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 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