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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警告

2021-03-26 00:00:00

本公告乃美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8,000,000元至人民币22,000,000元之间,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净利润约人民币8,075,000元。董事会认为,预期盈利增长主要由于在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本集团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及咨询分部的收益及毛利有所增加。

由于本集团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而该等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