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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佈 - 持续关连交易

2020-11-26 00:00:00

兹提述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与华晨集团、雷诺集团及东亚银行中国进行之若干持续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专有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进一步资料:

有关与雷诺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鑑于华晨雷诺拟定推出雷诺Master及Trafic新型号之生产时间表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更改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华晨雷诺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向雷诺集团购买任何汽车、材料及汽车零部件。因应向市场引进该等新型号及潜在EV产品,对雷诺集团之材料及汽车零部件之需求预期会大幅上升,因此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来三个财政年度向雷诺集团购买汽车、材料及汽车零部件之数量亦将相应增加。

有关与东亚银行中国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自二零一八年起,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参与联合贷款,据此,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将按预先协定比例共同向独立第三方汽车买家提供融资。共同业务模型在中国之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之间属常见惯例。于过去两年,由于联合贷款关係仍处于初步阶段,订约各方已协定以循序渐进方式发展共同业务模型,故与东亚银行中国进行之联合贷款交易数目有限。鉴于现有联合贷款交易之表现向好,中国本地汽车业近期亦迅速复甦,加上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之主要原设备制造合作伙伴之新型号阵容,以及该等新型号之预期价格增长,预期对华晨东亚汽车金融联合贷款之汽车融资需求将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相应增加。再者,预料由二零二一年起,与东亚银行中国之联合贷款规模将由只向特选优质品牌提供贷款,扩大至包括所有汽车品牌,因此,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与东亚银行中国提供之联合贷款数量将会大幅上升。联合贷款交易之预期增幅同时推动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根据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向东亚银行中国提供之服务金额向上。

内部监控措施

本公司已制定以下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根据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订立之交易将按照本集团之定价政策进行,该等协议各自之条款均于本集团之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务条款订立,且就本公司而言,该等条款将不逊于就提供╱购买类似货品或服务可从独立第三方取得之条款。该等内部监控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a)华晨持续关连交易、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及东亚银行持续关连交易之最终定价及其他主要条款须由各个参与部门之高级管理层批准,例如部门主管、财务总监及╱或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之总经理,作为最终检查及平衡措施,以确保交易将按正常商务条款进行,且无损本公司及其少数股东利益;

b)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之经理将会定期审阅根据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进行之交易之条款,以确保将据此采购或提供之货品及服务价格将会反映本集团之定价政策,以及根据正常商务条款公平订立;

c)本公司之财务部将会每月审阅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各自之交易额,包括但不限于历史交易额,并将该等资料呈交管理层审阅,以确保相关交易按照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之条款进行,且不会超出各个年度上限;及

d)本公司之核数师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按照上市规则每年审核根据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订立之交易。

藉推行上述程序及措施,董事认为本公司已制定充分之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华晨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雷诺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东亚银行联合贷款金融管理服务协议下之相关持续关连交易将按照该等协议之条款、按正常商务条款(或不逊于就提供╱购买类似货品或服务可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者之条款)及按照本集团之定价政策进行,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有关雷诺之资料

雷诺为根据法国法律组织之公司,并为RenaultSA之全资附属公司,RenaultSA之股份于EuronextParisStockExchange上市。于本公佈日期,RenaultSA由法国政府及(NissanMotorCo.Ltd.)分别拥有约15.01%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