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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有关控股股东潜在重整之发展

2020-11-20 00:00:00

本公佈乃由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证券及期货条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有关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晨」)潜在重整的公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华晨告知,华晨收到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华晨进行重整的申请。

截至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业务如常运作。本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以及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