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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公告

2021-09-27 00:00:00

本公告由健合(H&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排人)、Goldman Sachs Lending Partners LLC(「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及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作为代理人及担保代理人)订立过渡贷款协议(「过渡贷款协议」)。根据过渡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本公司提供过渡定期贷款融资(「过渡贷款融资」)合共350百万美元。过渡贷款融资的任何未偿还本金额须于不迟于过渡贷款融资首次动用日期364个历日后偿还。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亦与滙丰(作为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的银团融资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及╱或补充,「融资协议」)代理人及担保代理人)订立增量融资要求(「增量融资要求」),据此,贷款人将根据融资协议向本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为150百万美元的若干增量定期融资(「增量贷款融资」)。增量贷款融资的任何未偿还本金额须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偿还。

根据增量贷款融资及过渡贷款融资将借入的款项将用于(其中包括)支付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的公告所披露收购Zesty Paws,LLC的购买价。

根据增量贷款融资及过渡贷款融资各自的条款,倘(其中包括)罗飞先生及罗云先生以及彼等的家族成员(合共)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本公司已发行具投票权股本的最大百分比,则根据增量贷款融资及过渡贷款融资分别作出或将予作出的所有贷款融资将会取消,且所有尚未偿还的本金连同应计利息以及融资文件项下的所有其他应计款项将即时到期应付。

只要导致上市规则第13.18条项下责任的情况继续存在,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作出持续披露。

由于各增量贷款融资及过渡贷款融资提供与否受若干先决条件所规限,故本集团未必会动用任何该等融资。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