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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及授予奖励股份;(2) 根据一般性授权按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拟发行新股份;(3) 根据特别授权向关连人士按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拟发行新股份所涉及之关连交易;及(4)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0-03-16 00:00:00

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及授予奖励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议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据此,合资格参与者将有权参与。于股份奖励计划有效期内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的奖励股份数目以本银行于授予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 10%为限。

股份奖励计划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7 章界定的股份期权计划,且属本银行一项酌情计划, 因此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无须获得股东批准。

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董事会议决(i)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三名关连承授人授予 255,802 股奖励股份;及(ii)向非关连承授人授予不多于 1,345,198 股奖励股份(相关股份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 ,以嘉许该等获选员工于促进本集团业务持续运营及发展的贡献。

根据一般性授权按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拟发行新股份及根据特别授权向关连人士按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拟发行新股份所涉及之关连交易

在合共不多于 1,601,000 股奖励股份中, (i)255,802 股奖励股份乃授予三名关连承授人(其中两名为本银行董事, 其中一名为本银行两家附属公司董事, 故彼等为本银行的关连人士);及(ii)授予非关连承授人的不多于 1,345,198 股奖励股份将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及发行,所有非关连承授人均为本集团员工,其中两名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09条获豁免为本银行关连人士,故并非本银行的关连人士。

于本公告日期, 奖励股份占本银行已发行股份数目约 0.1646%。

另外, 董事会亦议决配发及发行合共不多于 1,601,000 股新奖励股份,以满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条款向获选员工授予奖励股份,其中(i)授予非关连承授人的不多于1,345,198 股奖励股份将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及发行;及(ii)授予关连承授人的 255,802股奖励股份将根据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上述之拟配发及发行并无筹集任何资金。向获选员工授予奖励股份已获本银行独立董事批准。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本银行已委任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就本公告所述之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上市规则之涵义

股份奖励计划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7 章界定的股份期权计划,且属本银行一项酌情计划, 因此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无须获得股东批准。

鉴于关连承授人为本银行董事及本银行附属公司董事, 故关连承授人属本银行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关连承授人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将构成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所指本银行的关连交易,并须(其中包括)经独立股东于本银行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09 条的规定,卡联有限公司、创兴资讯科技有限公司、鸿强有限公司、 Right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高润企业有限公司及创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属于本银行非重大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09 条,儘管周德华先生在卡联有限公司、 创兴资讯科技有限公司、鸿强有限公司、 Right Way InvestmentsLimited 及高润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陈锦基先生在创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彼等及彼等的联繫人并不会被视为本银行的关连人士。

于本银行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银行将提呈(其中包括)批准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予关连承授人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普通决议案,供独立股东考虑及批准。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经成立,就向关连承授人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及特别授权的进一步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独立财务顾问就向关连承授人拟配发及发行关连奖励股份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召开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将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