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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银行延长有关出售创兴保险於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之交易之最後截止日期

2018-03-15 18:58:00

兹提述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银行」)日期为2017 年3 月20 日之公布(「该公布」)以及日期为2017 年5 月31 日之本银行通函,内容有关出售创兴保险於香港人寿所持股份之交易。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根据售股协议,完成售股需於最後截止日期(即 2018 年3 月20 日,除非买方或卖方延长该等特定条件的达成日期)前达成特定条件。

买方及卖方已同意将最後截止日期修改延长至 2018 年9 月30 日,除非全体卖方进一步延长最後截止日期至不晚於售股协议订立之日後24 个月之日,或买方及卖方可能不时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除上述披露者外,售股协议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