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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8-1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本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前期间」)的人民币9.9百 万元增加约95%至100%。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加主要是由于从事品牌进口医药及保健产品 的中国分销业务之收入及毛利因COVID-19疫情(「疫情」)受到控制,使市场在本期间相对前期间有所复苏而分别增加约90%至95%及约130%至135%。

董事会亦谨此知会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东迪欣科技有限公司(「东迪欣」),一家生产各种医疗设备(包括红外线探热器)的医疗设备制造商,并已为其制造的医疗设备取得各项证书及许可证,预期本期间之期内溢利将较前期间减少约33%至38%主要是由于抗疫情设备之销售有所回落所致。

基于上文所述,本集团预期本期间之本集团期内溢利将较前期间的人民币31.8百万元增加约5%至10%。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按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期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告内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本期间之实际业绩可能会被调整并与本公告所披露资料有所差异。股东及投资者务请小心细阅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预期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公布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主席赵利生香港,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利生先生、陈乐燊女士及周旭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段继东先生、张建斌先生及黄焯琳先生。

基于上文所述,本集团预期本期间之本集团期内溢利将较前期间的人民币31.8百万元增加约5%至10%。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按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期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告内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本期间之实际业绩可能会被调整并与本公告所披露资料有所差异。股东及投资者务请小心细阅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预期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公佈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