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完成要约

2019-06-1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及2019年6月11日的公告,内容分别有关要约的展开及结果(统称为「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规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已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在购买要约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就于届满期限或之前有效提交的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应付的款额为1,005美元。获接纳购买的票据的最终本金总额为155,392,000美元(「获接纳票据」),占未偿还票据的合计本金总额约38.48%。根据要约购回的票据已予注销。

本公司就购回获接纳票据向获接纳票据持有人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7,771,440美元(包括自最后付息日期(即2019年4月20日,包括该日)起至(但不包括)2019年6月14日就获接纳票据应计而未付的利息)。

于本公告日期,在完成要约及注销获接纳票据后,仍未偿还的票据本金总额为248,405,000美元。

重要通知-要约仅提供予非美籍人士(S规例的涵义范围内)及美国境外的投资者。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代表美籍人士或为美籍人士利益而行事及身处美国境内的人士均不获准于要约中呈交票据。

一般资料

要约并无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或代其或为其利益提出,而购买要约亦不会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或代其或为其利益派发。购买要约并不构成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或代其或为其利益或在任何要约出售有关证券(及与之有关的任何担保)即属违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出售证券的要约。

购买要约及本公告在美国或有关要约或招揽未经授权的任何司法权区,或作出有关要约或招揽的人士并不符合资格的任何司法权区,或向任何人士提出要约或招揽即属违法的情况下,不构成亦不得用作为购买证券的要约或提呈购买证券的招揽或出售证券的要约或提呈出售证券的招揽。本公司对任何人士违反适用于任何司法权区的限制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概无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证券正在或将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份的证券法进行登记,而该等证券亦不得于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惟根据美国证券法及任何适用州份或当地证券法例的登记规定获豁免或不受该等登记规定规限的交易除外。证券目前或日后均不会于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公开发售。本通讯内的任何内容概不构成在提呈发售或出售证券即属违法的任何司法权区内提呈出售证券的要约或提呈购买证券的招揽。

于若干司法权区派发本公告及购买要约可能受法律所限制。获得本公告及╱或购买要约的人士须自行了解并遵守任何有关限制。本公告及╱或购买要约中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与要约有关的陈述)是基于现时预期。该等陈述并非对未来事件或结果的保证。未来事件及结果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及假设,并难以准确预测。由于受众多因素(包括市场及票据价格的变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变化、房地产行业变化及资本市场整体变化)的影响,实际事件及结果可能与本公告中的说明存在很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