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出售中国合肥市项目的须予披露交易及获豁免关连交易

2022-04-08 00:00:00

和解协议

于2022年4月8日,该等订约方订立和解协议,据此,(其中包括)(i)苏州当代同意向肥东斌锋转让其于绿恒摩码的51%权益;及(ii)合肥慕斌同意向肥东斌锋转让其于合肥绽蓝的100%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40.0百万元,惟须遵守和解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完成后,绿恒摩码及合肥绽蓝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且其财务业绩将不再与本集团的财务业绩合併。

紧随完成后,本集团将获解除所有就该等项目结欠宁夏鼎信的担保义务。同时,本集团将不再于该等项目中拥有任何权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权益转让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权益转让合併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肥东斌锋作为绿恒摩码及合肥慕斌(均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各自之主要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权益转让合併亦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i)肥东斌锋于附属公司层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ii)董事会已批准权益转让;及(iii)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权益转让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其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售事项合併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并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101条项下的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